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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离婚前占用女方财产(前夫霸占前妻的房子犯法吗)

贰零资讯网 2024-04-28 10:37:00 0

今天给各位分享夫妻在离婚前占用女方财产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前夫霸占前妻的房子犯法吗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我,但是男方要抢夺怎么办

离婚是经法院吧,那么孩子的抚养归属权也是法院裁定吧?孩子父亲见面权还是有的,你们协商吧,父母都是爱孩子的,为了孩子健康成长,大家都应该理性,给孩子一个健康干净的环境,千万别象对待放人一样仇视彼此。一日夫妻百日恩,没有什么不可以谈?如果他一定要不讲理强抢,你可用法维权,因为孩子是判给了你。

男方有一套结婚前买的住房,离婚了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男方婚前买房,如全额支付房款且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离婚时不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男方婚前个人财产。

如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房贷且产证上仍然只有男方名字,离婚时房产归男方所有,但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及房产增值占比部分一半作为对女方的补偿。具体案件可以咨询律师,有一套完整的运算公式。

夫妻共有房产,离婚协议房产归女方,有离婚证,房产未过户,如果男方不执行,法院会怎么判决

这种情况,女方可以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下面,我就介绍一起我亲自承办的真实案件,简单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甲女是一名炒房客,行情好时日进斗金;乙男是一名公务员,工资收入旱涝保收。两人通过因缘巧合结为夫妻,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当然,虽然名义上是共同购买,但主要还是乙女出钱。

也许是双方的经济收入悬殊太大,两人婚后爆发矛盾,并且到了难以调和的严重程度。于是,两人最终协议离婚,乙男也算是有点骨气,考虑到购房款都是甲女出的,就约定房产归她,并配合她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

没想到,办理离婚手续后,乙男仅剩的那点骨气也没有了,竟然拒绝甲女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于是,甲女委托我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强制乙男配合甲女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最终,法院认为离婚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完全是合法有效的,并且没有显失公平,男方应当妥善履行。故法院判决支持我们的诉讼请求。

前夫霸占前妻的房子犯法吗

前夫和前妻已经离婚,属于没有任何亲属关系的两个人。前妻的房子即使以前是两个人的,但是在离婚时法院已经把房子判给了前妻,房子就是前妻的合法财产。

法律保护每一个公民的正当权益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前夫霸占前妻的房子已经触犯了法律,如果不停止侵犯,是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许某如果只是跟来女士离婚,拆迁跟存款是否算夫妻共有财产要分割

没有可能,只有现实。现实是共同财产,没有共同财产,就能产生这么大的恨。从法律上讲,共同财产,共同平分。可是在离婚上,经济就没有共同的事,在婚时,男人是主要家庭经济来源,在离婚时,男人得不到那么多,这就是法律上的偏见,也是一种矛盾。

如何才能让妻子自愿提离婚

不说是建议,说一个和你类似的故事吧。

我一个堂哥,也算是挺精明的一个人,娶了邻镇的一个女子为妻。这个女子可了不得,本身极为强悍不说,其家族实力绝对碾压我堂哥几条街。

堂哥结婚后,生了第一个儿子,天生学霸,一路顺风,现在在美国斯坦福大学读博士。第二个儿子,谁都不说,但谁都知道不是我堂哥的,学渣一个,初中没毕业,然后跟着我老婆学做缝纫。

这是背景。

16年的时候,我这堂哥也是被欺负得太厉害了,想离婚,但是媳妇死活不同意。因为她大儿子说,如果她离婚,他立马加入美国国籍,反正绿卡早就拿了,媳妇也是美国人(日裔),以后就再也不回来了。

我堂哥没办法。

但是,最后,可能是有高人指点,出了一个主意,立马扭转乾坤:

我堂哥注册成立了一家公司,堂哥是董事长,他媳妇是法人代表。然后,公司“经营不善”,欠了1000多万债务。经债权人诉讼,法院判必须还钱。因为是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加之他老婆又是法人代表。这个债务大部分无条件落在他老婆身上。

这下他老婆不干了,说:老娘连你公司门朝哪边都不知道,凭什么让我还钱?不干!离婚!

于是就离婚了。

然后债务也没有了——债权人主动声明放弃所以债权。

所谓的债权人其实就是他的一个侄子,武汉大学博士毕业,在深圳、广州、上海开有四五家公司,身家十几个亿。所谓的“债务”就是他做的一个局。

最后的结局:

我堂哥承担所有“债务”;大儿子已成年,也已成家立业,不管他;小儿子归他老婆;因为债务数额巨大,家里所有东西包括房子全部“变卖”还债,他老婆净身出户不说,还得每月给小儿子1500元抚养费。

结婚后女方私自用共同财产还了她婚前的房贷,离婚时这个房子能分割吗

谢谢邀请;相爱的双方在经济上应该都有一颗公心,在爱情上不容分享有一颗心就正常了。才能心心相印,互相融合在一起,只要一方在经济上存有自私贪念,无疑在挖感情的墙角,婚姻会送寿终正寝,

就是楼主所提,结婚后女方用共同的财产还了她婚前的房贷,离婚时这个房子能否分割,还得依法说事,法律是讲证据的。有证据,还贷部分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没有证据,就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

依照婚姻法的规定,男女自领取结婚证,成为了合法的夫妻,任何一方的收入都是属于双方的共同收入,在经济上作为一个共同体,双方的利益都受到法律保护。动用共同财产,去还个人的贷款,就侵占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现行的法律,也特别注重保护婚姻期间内个人的利益。

如果婚后女方是用彩礼去还的婚前个人房贷,依法是男方把归属权送给女方的,只要女方履行了婚约,举行了婚礼,彩礼的权属就完全是女方的。用彩礼去偿还个人婚前的房贷,这个房产完全属于女方的。

如果婚后女方是用个人的工资收入按月还贷的,这是属于双方的共同收入。这个证据就不难找了,还贷部分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各占50%的分割权利。

如果婚后女方用的是举行婚礼时,别人送来的礼金偿还婚前个人房贷的,虽然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在婚姻期间内对礼金的去向就说不清道不明了,只要女方咬死不认可,谁也搞不清礼金是多少,这个证据就难找了,男方只能认倒霉,房产就属于女方个人婚前财。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夫妻在离婚前占用女方财产和前夫霸占前妻的房子犯法吗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